香港商華納音樂出版有限公司 - WARNER/CHAPPELL MUSIC HONG KONG LI

統一編號:97164703

公司狀況:核准認許 公司法第三百七十五條規定:外國公司經認許後,其法律上權利義務及主管機關之管轄,除法律另有 規定外,與中華民國公司同。

在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:1200000

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姓名:李昌琪 LEE CHANG CHI

分公司所在地: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133號5樓

登記機關:經濟部中部辦公室

是否開立發票:是

財稅營業地址:臺北市松山區精忠里民生東路四段133號5樓

核准設立日期民國85年09月04日 (西元1996-09-04)

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0年09月21日 (西元2011-09-21)

香港商華納音樂出版有限公司 - WARNER/CHAPPELL MUSIC HONG KONG LI營業項目

流行音樂出版: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出版之行業,如原創有聲母片(如磁帶、CD)之製作、擁有版權並向批發商、零售商或直接對大眾發行有聲產品。同時從事有聲產品製作及發行或僅從事其中一項活動,以及在錄音室或其他地方從事聲音錄製服務,包括廣播節目預錄帶(非現場播出)之製作及廣播節目發行,亦歸入本類。

智慧財產權:各種專利權、商標權、著作財產權、營業秘密、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、鑑價及其授權業務。

有聲出版:從事雷射唱片、錄音帶、唱片等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。但從事光碟片、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,應歸入CC01120(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)細類。

廣播節目製作:為無線廣播電臺或其客戶策劃、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廣播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、合夥、有限合夥或公司。

電視節目製作:為無線電視電臺、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、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、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、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、合夥、有限合夥或公司。

廣播電視節目發行:為無線廣播、電視電臺、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、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提供節目之獨資、合夥、有限合夥或公司。

廣播電視廣告:為無線廣播、電視電臺、有關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、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、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、製作或託播廣告之獨資、合夥、有限合夥或公司。

錄影節目帶:自行製作或取得權利人授權轉錄,並供應給錄影節目帶出租、買賣或播映業之獨資、合夥、有限合夥或公司。

唱片、錄音帶、電射唱片之製作、發行、銷售及經銷業務。

各種書藉及樂譜之出版、發行、銷售業務。

著作權之代理業務。

音樂著作權之買賣、互益、租賃、居間介紹。

代理國內外演藝人員演出之安排。

前各項業務之諮詢顧問業務。

般進出口貿易業務(許可業務除外)。

代理國內外廠商前項產品之經銷、投標、報價業務。